一、吉林省建筑业总产值
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总产值为118.31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2.12亿元,按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129088元/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3785元/人。
2015-2023年3月吉林建筑业总产值及劳动生产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总产值为118.31亿元,其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产值分别为:91.4亿元、21.19亿元、5.72亿元,分别与2022年同期相比:15.54亿元、10.4亿元、-3.82亿元,分别占吉林省总产值的:77.25%、17.91%、4.83%。
2015-2023年3月吉林建筑业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产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建筑业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产值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产值为3.98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66亿元,在外省完成的产值为46.45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02亿元。
2015-2023年3月吉林建筑业装饰装修及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单位
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企业单位数量为881个,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5个,企业人员数为8.84万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37万人,从事经营平均人数为9.16万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43万人。
2015-2023年3月吉林建筑业企业单位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5-2023年3月吉林建筑业企业人员数及从事生产经营人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额为1758.61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02.59亿元,其中:上年转接合同额及本年新签合同额分别为:1520.24亿元、238.37亿元,占吉林省签订合同额的:86.45%、13.55%。
2015-2023年3月吉林建筑业企业合同金额及签订金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金额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吉林省建筑业各产业情况
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竣工产值为40.66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9.14亿元,人均竣工产值为44368元/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2409元/人。
2015-2023年3月吉林建筑业竣工产值及人均竣工产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为1594.16万平方米,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7.08万平方米,人均施工面积为174平方米/人,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1平方米/人,其中,新开工面积为102.83万平方米,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2.97万平方米。
2015-2023年3月吉林房屋施工及人均施工面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省建筑业房屋建筑竣工面积为79.49万平方米,较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0.2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价值为9.06亿元,较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48亿元。
2015-2023年3月吉林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及竣工价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其中,2023年1-3月吉林省住宅、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商业及服务用房、办公用房、科研、教育及娱乐用房、厂房及建筑物、仓库竣工面积分别为:53.04万平方米、8.59万平方米、7.74万平方米、4.21万平方米、3.2万平方米、2.11万平方米、0.6万平方米,分别占吉林省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的:66.73%、10.81%、9.74%、5.3%、4.03%、2.65%、0.75%。
2015-2023年3月吉林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其中,2023年1-3月吉林省住宅、商业及服务用房、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办公用房、厂房及建筑物、科研、教育及娱乐用房、仓库竣工价值分别为:5.1亿元、2.16亿元、0.85亿元、0.49亿元、0.24亿元、0.21亿元、0.01亿元,分别占吉林省房屋建筑竣工价值的:56.29%、23.84%、9.38%、5.41%、2.65%、2.32%、0.11%。
2015-2023年3月吉林各房屋建筑竣工价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3年1-3月吉林各房屋建筑竣工价值结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注:根据建筑业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情况,房屋建筑分类中商厦房屋、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科学研究用房屋、教育用房屋、医疗用房屋、厂房不再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