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菲鹏生物”)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徐晟程、夏荣兵。菲鹏生物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1万股。
菲鹏生物的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与试剂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拟募集资金25.06亿元,其中,5.25亿元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建设项目;8.76亿元用于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项目;2.6亿元用途研发中心技术平台建设项目;1.95亿元用途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雯博投资直接持有菲鹏生物56.96%股份,系菲鹏生物控股股东。崔鹏及曹菲夫妇分别直接持有菲鹏生物12.04%和1.24%股份,通过雯博投资间接控制菲鹏生物56.96%股份,通过百奥科技间接控制菲鹏生物23.56%股份,合计控制菲鹏生物93.80%股份;崔鹏及曹菲夫妇为菲鹏生物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三年合计分红2.46亿元。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菲鹏生物现金分红分别为4500.00万元、5000.00万元、15,120.00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营业收入分别为22,130.76万元、28,905.50万元、106,750.84万元、110,300.8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22,020.47万元、28,490.23万元、106,550.92万元、110,267.78万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320.42万元、27,893.21万元、122,862.91万元、92,788.12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97、0.98、1.15、0.84。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95.74万元、5942.63万元、63,334.00万元、70,843.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07.41万元、8833.21万元、81,982.29万元、53,159.56万元。
2021年度,菲鹏生物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33,189.16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18.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613.13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33.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077.15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13.70%。
经菲鹏生物初步测算,菲鹏生物预计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5,000万元至115,000万元,同比增长56.28%至89.19%;预计实现净利润60,000万元至70,000万元,同比增长36.33%至59.0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0万元至70,000万元,同比增长36.60%至59.37%;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0万元至70,000万元,同比增长37.47%至60.38%。
招股书指出,菲鹏生物目前已经成为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原料和新冠抗原免疫检测试剂原料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2020年度、2021年1-6月,新冠产品分别为菲鹏生物贡献6.97亿元、8.69亿元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4%、78.78%。菲鹏生物表示,2020年、2021年1-6月由新冠疫情带来的业绩大幅增长具有一定偶发性,未来经营业绩基数可能回落,类似2020年至2021年的高增长率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资产总额分别为53,340.89万元、60,524.53万元、139,162.85万元、201,482.51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33%、26.10%、33.29%、18.60%,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48.20%、42.91%、24.79%、20.69%;菲鹏生物流动比率分别为3.43、2.55、2.47、4.93,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37、4.46、5.22、10.89;菲鹏生物速动比率分别为3.18、2.36、2.30、4.53,同行业可比公司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59、3.69、4.54、10.06。招股书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菲鹏生物资产总额为300,208.70万元,负债总额为57,776.96万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货币资金分别为11,867.30万元、18,822.83万元、76,365.99万元、85,985.9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11,856.05万元、18,804.87万元、76,350.03万元、85,931.68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527.46万元、-28.45万元、-10,106.73万元、-34,873.8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具体为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594.88万元,较2020年度减少36,488.16万元,主要系当年增加了理财产品购买,以及收购SequLTIE控股权产生较大投资现金支出。
2019年末及2020年末,菲鹏生物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4692.86万元和8500.00万元,均为理财产品。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41,191.99万元,其中理财产品26,900.00万元、可转让大额存单13,000.00万元、可转债1291.99万元。
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连年下滑。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研发费用分别为8386.96万元、10,381.91万元、11,223.08万元、6893.23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90%、35.92%、10.51%、6.25%。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1.53%、92.70%、93.95%和91.84%,主营业务毛利率与综合毛利率基本一致。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74.00%、73.67%、81.14%、87.95%。
菲鹏生物与关联方共用“菲鹏”商号。招股书指出,菲鹏制药、菲鹏治疗等关联方与菲鹏生物共用“菲鹏”商号,以及菲鹏科创拥有“菲鹏”相关注册商标,因此若关联企业发生风险事件可能对菲鹏生物产生不利影响。
据中国网财经,首次问询中,菲鹏生物因体外付薪上千万的偷税行为遭问询。招股书显示,菲鹏生物为支付部分无票费用以及增加部分员工的激励,公司通过实控人本人或其控制的账户发放部分员工薪酬,或支付无票费用。2018-2020年,菲鹏生物体外代垫金额分别为1039.25万元、701.32万元以及71.59万元,体外代垫费用合计1812.16万元。据第一财经公开报道,某税务专家表示,“公司通过体外代付薪酬是一种典型的偷税行为。上述税务专家还表示,“由于菲鹏生物在企业上市前自行补税,并非稽查发现,因此并未被处以罚款。一些企业如果不是上市,类似偷税手法比较难被发现”。
据IPO日报,菲鹏生物的部分数据有些“怪异”,信披报喜不报忧。菲鹏生物2021年上半年第一大客户为A股上市公司东方基因。菲鹏生物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对东方基因的销售收入为6493.92万元和2.53亿元。虽然东方基因2021年半年报未披露供应商的具体情况,但东方基因2020年年报显示,东方基因2020年对前三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为1.95亿元、1.62亿元、3762万元,均与菲鹏生物申报稿披露的“6493.92万元”有较大的差异。此外,虽然在菲鹏生物第二版申报稿,即2021年6月24日签署的申报稿中3个拟募投项目均已办好环评批复,但这其中还有一个插曲。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曾于2021年2月1日决定不予批准3个拟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因包括,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不足;环评文件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可达性分析不充分。之后2021年03月12日,菲鹏生物才获得3个拟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关于这段插曲,菲鹏生物申报稿也没有提及。
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IPO拟募资25.06亿元
菲鹏生物是一家行业领先的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与试剂整体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雯博投资直接持有菲鹏生物56.96%股份,系菲鹏生物控股股东。崔鹏及曹菲夫妇分别直接持有菲鹏生物12.04%和1.24%股份,通过雯博投资间接控制菲鹏生物56.96%股份,通过百奥科技间接控制菲鹏生物23.56%股份,合计控制菲鹏生物93.80%股份;崔鹏及曹菲夫妇为菲鹏生物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菲鹏生物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1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10%。公司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徐晟程、夏荣兵。
菲鹏生物拟募集资金25.06亿元,其中,5.25亿元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建设项目;8.76亿元用于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项目;2.6亿元用途研发中心技术平台建设项目;1.95亿元用途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营收增118.44%净利增133.07%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菲鹏生物现金分红分别为4,500.00万元、5,000.00万元、15,120.00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营业收入分别为22,130.76万元、28,905.50万元、106,750.84万元、110,300.8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22,020.47万元、28,490.23万元、106,550.92万元、110,267.78万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320.42万元、27,893.21万元、122,862.91万元、92,788.12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97、0.98、1.15、0.84。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95.74万元、5942.63万元、63,334.00万元、70,843.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07.41万元、8,833.21万元、81,982.29万元、53,159.56万元。
2021年度,菲鹏生物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33,189.16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18.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613.13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33.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077.15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13.70%。
经菲鹏生物初步测算,菲鹏生物预计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5,000万元至115,000万元,同比增长56.28%至89.19%;预计实现净利润60,000万元至70,000万元,同比增长36.33%至59.0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0万元至70,000万元,同比增长36.60%至59.37%;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0万元至70,000万元,同比增长37.47%至60.38%。
2021年上半年新冠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超7成
招股书指出,菲鹏生物目前已经成为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原料和新冠抗原免疫检测试剂原料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
2020年度、2021年1-6月,新冠产品分别为菲鹏生物贡献6.97亿元、8.69亿元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4%、78.78%。
菲鹏生物表示,2020年、2021年1-6月由新冠疫情带来的业绩大幅增长具有一定偶发性,未来经营业绩基数可能回落,类似2020年至2021年的高增长率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1年末资产总额30亿元
招股书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菲鹏生物资产总额为300,208.70万元,负债总额为57,776.96万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资产总额分别为53,340.89万元、60,524.53万元、139,162.85万元、201,482.51万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33%、26.10%、33.29%、18.60%,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48.20%、42.91%、24.79%、20.69%。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流动比率分别为3.43、2.55、2.47、4.93,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37、4.46、5.22、10.89;菲鹏生物速动比率分别为3.18、2.36、2.30、4.53,同行业可比公司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59、3.69、4.54、10.06。
2021年6月末银行存款8.59亿元理财产品2.69亿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货币资金分别为11,867.30万元、18,822.83万元、76,365.99万元、85,985.9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11,856.05万元、18,804.87万元、76,350.03万元、85,931.68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527.46万元、-28.45万元、-10,106.73万元、-34,873.8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具体为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
菲鹏生物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进行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具体为购置固定资产及购买理财产品等。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所致。
2021年度,菲鹏生物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594.88万元,较2020年度减少36,488.16万元,主要系当年增加了理财产品购买,以及收购SequLTIE控股权产生较大投资现金支出。
2019年末及2020年末,菲鹏生物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4692.86万元和8500.00万元,均为理财产品。2021年6月末,菲鹏生物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41,191.99万元,其中理财产品26,900.00万元、可转让大额存单13,000.00万元、可转债1291.99万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连年下滑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研发费用分别为8386.96万元、10,381.91万元、11,223.08万元、6893.23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90%、35.92%、10.51%、6.25%。
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菲鹏生物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1.53%、92.70%、93.95%和91.84%,主营业务毛利率与综合毛利率基本一致。
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74.00%、73.67%、81.14%、87.95%。
与关联方共用“菲鹏”商号
招股书指出,菲鹏制药、菲鹏治疗等关联方与菲鹏生物共用“菲鹏”商号,以及菲鹏科创拥有“菲鹏”相关注册商标,因此若关联企业发生风险事件可能对菲鹏生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菲鹏制药、菲鹏治疗等关联方与菲鹏生物共用“菲鹏”商号,该等关联方尚处于研发阶段,未开展产品销售,其主营业务尚未产生收入。同时,菲鹏科创拥有的部分商标的主要元素为文字“菲鹏”、“FAPON”标识或类似标识,该等商标与菲鹏生物主营业务经营不相关,报告期内菲鹏生物主要商品及服务并未使用,未来亦无使用计划;菲鹏科创为实际控制人崔鹏的投资及孵化平台,未实际开展业务。
尽管实际控制人崔鹏、曹菲已出具了《关于关联企业使用商标商号的承诺函》,并且上述关联企业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或经营规模较小,但关联企业数量较多,其与菲鹏生物共用“菲鹏”商号,或拥有“菲鹏”、“FAPON”标识或类似标识的相关注册商标的情况,可能导致菲鹏生物面临因该等关联企业发生风险事件而被动遭受不利影响的风险,如:(1)该等关联企业自身经营不善或违法行为如引起市场关注的,将可能导致部分客户误认为该等企业的上述行为与菲鹏生物的经营决策有关,并可能对菲鹏生物的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2)该等关联企业将来推出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使用“菲鹏”的商号,存在导致市场上的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可能。
体外付薪偷税1812.16万元
据中国网财经,首次问询中,菲鹏生物因体外付薪上千万的偷税行为遭问询。招股书显示,菲鹏生物为支付部分无票费用以及增加部分员工的激励,公司通过实控人本人或其控制的账户发放部分员工薪酬,或支付无票费用。2018-2020年,菲鹏生物体外代垫金额分别为1039.25万元、701.32万元以及71.59万元,体外代垫费用合计1812.16万元。
深交所要求菲鹏生物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整改情况,并说明是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项财务不规范情形不再发生。菲鹏生物称公司已对体外代付薪酬进行整改,目前公司已补缴体外代付薪酬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具体来看,菲鹏生物共补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122.67万元,以及滞纳金323.27万元。
菲鹏生物表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不再通过其他账户为公司垫付成本、费用等。2020年2月4日以来,公司未再发生由实际控制人本人或其控制的账户垫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据第一财经公开报道,某税务专家表示,“公司通过体外代付薪酬是一种典型的偷税行为。一般来说公司的高管、核心骨干人员收入较高,甚至最高能触及45%个税税率。为了逃避个税,公司通过关联方来代发薪酬,关联方把这部分代付薪酬作为应付款来处理。此次整改后,这部分收入实际要并入高管等综合所得,补缴个税及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税务专家还表示,“由于菲鹏生物在企业上市前自行补税,并非稽查发现,因此并未被处以罚款。一些企业如果不是上市,类似偷税手法比较难被发现”。
部分数据“怪异”信披报喜不报忧
据IPO日报,菲鹏生物的部分数据有些“怪异”。菲鹏生物2021年上半年第一大客户为A股上市公司东方基因(全称为浙江东方(4.350, 0.00, 0.00%)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菲鹏生物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对东方基因的销售收入为6493.92万元和2.53亿元。
虽然东方基因2021年半年报未披露供应商的具体情况,但东方基因2020年年报显示,东方基因2020年对前三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为1.95亿元、1.62亿元、3762万元,均与菲鹏生物申报稿披露的“6493.92万元”有较大的差异。那么,菲鹏生物申报稿披露为何与东方基因披露的年报数据差异较大?
截至2022年1月18日,深交所官网显示,菲鹏生物已披露7版创业板IPO申报稿。
菲鹏生物2021年8月4日签署的申报稿显示,控股子公司广东菲鹏建设的体外诊断试剂原材料研发、生产一期项目及菲鹏生物东莞分公司建设的研发实验室项目因工艺改进及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导致实际产量超过环评批复载明产能。为解决上述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问题,公司根据实际产能以菲鹏生物东莞分公司作为申请主体重新统一进行环评报批。2021年7月28日,菲鹏生物东莞分公司已就该事项取得了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从时间来看,取得批复到申报稿签署日仅过去8天。
需要指出的是,该批复曾有折戟风险。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05月11日的公告显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而菲鹏生物2021年6月24日签署的申报稿并没有披露这个事项,仅披露“菲鹏生物东莞分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向有权政府部门提交环评审批申请,有权部门已于当日受理”。为何菲鹏生物批复仅公布8天就披露,而被拟不予批准已过去1个多月却只字未提?
另外,菲鹏生物2020年12月申报创业板时,3个拟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还在申请办理中,这3个项目分别是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建设项目、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项目及研发中心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它们拟使用16.61亿元的募资额,占总募资额的66.28%。
虽然在菲鹏生物第二版申报稿,即2021年6月24日签署的申报稿中3个拟募投项目均已办好环评批复,但这其中还有一个插曲。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曾于2021年2月1日决定不予批准3个拟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因包括,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不足;环评文件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可达性分析不充分。之后2021年03月12日,菲鹏生物才获得3个拟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关于这段插曲,菲鹏生物申报稿也没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