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了解到,我省日前出台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旨在推动“十四五”期间我省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领域提质扩量增效。
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
根据若干政策,我省将按年度制定新材料研发攻关产业化清单,采取“定绩效目标”“对号入座”方式实施重大研发攻关产业化项目。根据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完成程度、成果形式等情况,按照研发费用和设备投入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奖励项目科研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外整体迁移至我省的有效期内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继续有效。
制定“双招双引”目录清单
我省将制定并动态更新新材料产业“双招双引”招引目录清单。支持各市因地制宜补链延链强链,重点招引新材料领域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专精特新企业及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各市可综合考虑项目投资、亩均效益、带动就业、创新成果等因素给予奖补。
支持新材料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依据《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开展新材料企业“专精特新”认定,对培育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
每年新增新材料上市企业1家左右
我省将建立新材料企业“白名单”,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机构推送对接,对首次对接不成功的企业,通过轮换机制重新分配银行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对“白名单”内企业开展“贷投批量联动”试点。推动优质新材料企业上市挂牌。对照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上市条件,建立新材料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甄选优质新材料企业开展梯度培育和精准对接,力争2026年入库企业达到50家以上,每年新增新材料上市企业1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左右。
对新材料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5亿元及以下的,按实际利率的10%贴息;5亿元至10亿元的,按实际利率的5%贴息;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利率的3%贴息。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绩效目标偏离的项目资金可能收回
政策提出,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和供需高效对接,利用羚羊工业互联网等,打造线上永续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线下专项撮合对接。积极推进新材料领域相关产品、工艺等标准制修订,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强化新材料领域相关标准的推广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抓紧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规定,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发现绩效目标偏离、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项目,应严格管理、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资金一律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