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刘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合作研究部主任)
“大矩崇规,链金烹矿”。好的规制和标准,如同冶炼金属和开采矿石一样需要不断锤炼、提炼。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
7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上海自贸区调研时强调,大力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积极推进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要把“提升”的着力点放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制度性开放上。
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提高开放的广度、深度,实现与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接轨,让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仅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下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
实现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标志,有助于释放对外开放的制度红利,既是发挥我国巨大市场优势的必要条件,更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十年来,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大,推动建设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构建了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生效,成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选择。而RCEP的政策红利亟待挖掘,特别是通过自贸区来加速释放。十年来,我国连通南北横贯东西,建成的21个自贸区发挥了制度创新效应,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为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扩大制度型对外开放,我国不仅提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而且提出积极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此首先要积极对接国际规则和标准。以加入CPTPP为例,不仅要求金融电信监管一致性,更加要求零关税、零补贴、零壁垒。同时还要求国企深化改革,对国企的信息披露要求充分透明,对补贴的定义完全拓展,补贴的主体不只是政府,还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补贴的主体不仅包括国企,还包括国企的海外分支。补贴形式不仅包括现金,还有国有商业银行贷款。
今年前7个月,21个自贸区进出口额占到全国的16.6%,增长42%,该速度比全国平均增速高出10多个百分点。21个自贸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到全国的17%,增长33.5%。
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加强自贸区建设。全国第一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于2013年在上海自贸区推出,率先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2018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出台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政策文件。2018年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2020年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2023年6月29日出台《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截至目前,21个自贸区共有28个建设方案,推出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涉及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
各自贸区也不断加力加效,提升创新效能。
差别化探索推进国家战略深入实施。自2013年以来,我国自贸区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大力推进产业、技术、人才、管理和开放通道创新,有力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等深入实施。东部自贸区加速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带动新产业、新模式发展。中西部自贸区着力打造内陆对外开放门户,通过内陆畅通对外开放通道,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沿边地区找准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互补优势,探索跨境贸易、跨境物流、双向投资,服务“一带一路”。
制度型开放水平达到新高度。各自贸区在投资、贸易、金融等方面推出系列开放措施。特别管理措施由当初的190项压减到现在的30项。全国第一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自贸区上线,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金融领域创设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使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新的突破。在海南自贸港率先推出我国第一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不断突破对外开放水平的边界。
倒逼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制度型对外开放本质上要求在深化改革方面有重大突破。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全国率先探索试验一批基础性、根本性的改革,成为全国深化改革的样板。外商投资管理由“逐案审批”改为“信息报告制度”。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所有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自贸区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达到278项,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制度型开放的制度红利推动自贸区外向型经济、外向型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各自贸区发挥本地优势,推动适合自身的产业发展。如上海自贸区的总部经济、金融业发展较快;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快速发展;浙江自贸区的油气全产业链增长快速,航空维修则成为福建自贸区的典型产业。
以天津自贸区为例,其租赁业发展全国领先,开展进口租赁飞机跨关区监管、企业设立登记备案限时办结等试点,建立“专家+管家”的服务体系。截至今年7月底,天津自贸区东疆片区完成的租赁业务涵盖1833架飞机、150台飞机发动机、266艘国际航运船舶,还有56座海工平台的租赁和处置业务,成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多重制度红利和政策红利持续释放集成效应,自贸区推进制度性开放的能级也将不断实现新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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