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两票制”是政府意图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的重要抓手,对目前常见的药品多级代理模式产生巨大的冲击。
一、药品两票制推进进展较快
福建省是全国最早执行药品两票制的省份,于2012 年开始试点执行。2016 年11 月份以来,全国各省份陆续公布两票制实施方案或征求意见稿。2017 年1 月,国务院医改办等8 部委出台《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为“2017 年两票制快速推进,逐步落地”定调,随后甘肃、辽宁两省相继出台两票制实施方案。
2017 年3 月28 日,在全国医改大会上列出的10 项重点任务中,再次明确,2017 年6 月底前,各省市都要出台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时限要求出台配套的细则,国务院医改办要到点验收、定期通报,年底前对各省推行两票制、药品集中采购的情况开展一次评估,药品两票制在全国推广进度有望进一步加快。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目前,全国11 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中,仅剩上海、浙江、江苏尚未出台实施方案。
从执行情况看,全国已有9 个省份开始执行药品两票制,河北、甘肃、辽宁3 省即将执行(河北、湖南、宁夏和四川执行时间为估计,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有出入),其余大部分省份也均在各类文件中提出要执行两票制。
对比国家和11 省两票制文件,可以发现:
1) 生产企业的认定略有差异。在可视同生产企业和可不视为一票的规定中,陕西、海南和辽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其他省份均在国家标准上有所放松,地方标准较多加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委托的代为销售药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全国仅限1 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2) 部分省份针对特殊情况制定差异化政策。在可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的规定中,辽宁、海南、湖南和安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为“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甘肃、重庆、四川和青海则将其放松至“基层医疗机构”,河北、宁夏和山西则直接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执行两票制。
各省药品两票制政策对比 | ||||
省份 | 执行时间 | 实施范围 | 可视同生产企业和可不视为一票的情况 | 可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情况 |
国家 | 争取到2018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 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鼓励其他地区执行 | 【国家版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 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 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国家版2】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 【国家版】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 |
辽宁 | 2017.06.01 |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 | 【国家版】 | 【国家版】 |
甘肃 | 2017.05.30 |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分阶段实施 | 【国家版】(增加流通企业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调拨)+【地方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委托的代为销售药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全国仅限1 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 【地方版】基层医疗机构 |
河北 | 2017.05.01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 【国家版1】(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未限定仅一家)+【地方版】(未限定仅一家) | 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乡镇卫生院暂不实行 |
海南 | 2017.01.11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 【国家版】 | 【国家版】 |
湖南 | 2017.01.01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 【国家版】+【地方版】 | 【国家版】 |
宁夏 | 2017.01.01 | 全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 | 【国家版】(1.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未限定仅一家; 2.允许宁夏区内药品配送企业之间调拨)+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覆盖宁夏区域或宁夏)总代理(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仅限一家)可视同药品生产企业 | 县级以下基本医疗机构暂不实行 |
陕西 | 2017.01.01 | 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 | 【国家版】 | 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适时推行 |
重庆 | 2016.12.31 |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 | 【国家版】(允许流通集团企业内部之间相互调拨)+【地方版】 | 【地方版】 |
四川 | 2016.12.31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 【国家版】+【地方版】 | 【地方版】+少数民族地区 |
青海 | 2016.12.15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 【国家版】(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均未限定仅1 家) | 【地方版】+边远地区医疗机构 |
安徽 | 2016.11.01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 【国家版1】(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未限定仅一家)+【地方版】(未限定仅一家) | 【国家版】 |
二、耗材两票制推进进展:部分区域已在积极探索
目前已有湖北武汉、山西长治、江苏泰州、福建、陕西、辽宁、青海和黑龙江出台相关文件,实行或部分实行耗材两票制,多省表态实行耗材两票制,此外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已发展至11 省的18 个地级市和29 个县,未来在执行推广两票制上或也将协同推进。
各省市耗材两票制进展情况 | |||
省市 | 执行时间 | 政策名称 | 政策要点 |
国家 | - | 《关于印发2016 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 |
黑龙江 | 2017.04.30 | 《关于深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实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两票制的通知》 | 规定从4 月30 日起,我省首批检验结果互认118家试点医疗卫生机构要率先实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两票制,并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
青海 | 2017.04.01 | 《关于开展2016 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 医疗机构在一般医用耗材采购中要求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并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实行“两票制”的有关规定、配送具体事宜等相关要求,保证及时配送到位。 |
辽宁 | 2017.02.20 | 《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推行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配送“两票制” |
江苏泰州 | 2017.02.16 | 《泰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和耗材严格执行“两票制”,严禁中标配送商将中标配送业务转包、分包 |
陕西 | 2017.01.01 | 《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的通知》 | 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医用耗材实行“两票制”确有困难的,可先在高值医用耗材中实施。 |
福建 | 2017.01.01 | 《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 | 药品耗材(含进口)供货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一旦有不执行“两票制”或贿赂医护人员的行为,将被拉进黑名单,并取消供货或配送资格。 |
山西长治 | 2017.01.01 | 《长治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药品耗材“两票制” |
湖北武汉 | 2016.12.31 | 《全面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推进医用耗材招标及网上阳光采购,逐步推行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 |
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覆盖11 省多个市县 | |
省份 | 市县 |
浙江 | 宁波市 |
广东 | 珠海市 |
内蒙古 | 乌海市、鄂尔多斯市 |
云南 | 玉溪市 |
河北 | 唐山市、邯郸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张家口市和28个示范创建县 |
山西 | 太原市 |
甘肃 | 庆阳市 |
青海 | 青海互助县 |
河南 | 漯河市、濮阳市 |
贵州 | 铜仁市、贵阳市 |
江西 | 于都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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