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条措施。统筹做好外贸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和合理的外汇储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
12条措施主要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办理有关资金收付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帐户,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外债逐笔登记,取消资本项目外汇帐户开户数量限制,便利部分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同时,注重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持金融稳定。
本文采编: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