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障体系发展历程
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育保障体系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计划经济时期覆盖城镇劳动者的生育保障,到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统筹生育保险制度的探索与建立,再到21世纪以来生育保障制度全民覆盖的探索。
新中国生育保障体系的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二、国内生育保险参保情况
我国生育保险的覆盖人数不断增加,2019年中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1432万人,同比2018年增加了997,增速为4.9%。但国内生育保险群体结构发展失衡,目前主要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参保人数扩面有巨大潜力,伴随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加以及共建共享理念的提出,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势所趋。
2014-2019年中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资料来源:人社部,医保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生育保险行业市场调研分析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2014-2018年中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统一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实现了政策上的统一,我国生育保险制度逐步迈向公平统一的全民生育保障体系。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底前全面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资金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两险合并实施后,将生育保险覆盖到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使其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且能更好保障职工权益,且不增加个人和单位负担,使基金共济能力进一步增强。2019年中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达861亿元,同比2018年增长10.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达792亿元,同比增长3.9%。2019年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19.29亿元,同比增长6.5%。
2014-2019年中国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资料来源:人社部,医保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4-2019年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
资料来源:人社部,医保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生育保险发展面临的挑战
1、城乡居民生育保障待遇水平较低
相对于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比较完善的生育保障来说,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水平较低。城乡居民不仅医疗费用的报销水平低,而且没有任何的补贴,大部分地区按照病种给予一次性的住院分娩报销。城乡经济一体化以及城乡统筹生育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提高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水平,也需要转变城乡居民生育的保障理念。
2、潜力释放不充分
2019年是全面放开二孩的第四年,新生儿的“井喷”式增长并没有发生,婴儿出生人数下降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平衡、受益面较低有关。育龄妇女未能实现全员保障,生育保险支出待遇较低,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所发生费用的差额较大,保障程度有待加深。此外,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过高,呈现着低效、高风险、不经济的状态,生育保险制度在生育行为中的利益导向作用发挥不充分。
3、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存在压力
首先,当前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的相关立法程度较低,现有的法律局限性较大,不能有效地衔接新的生育政策的变革。其次,虽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生育保险的覆盖率越来越大,使得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也越来越高,但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而言,生育保险的整体覆盖率依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新的生育政策必定在短期内大幅增加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给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和稳定运行带来压力。